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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新年度法組影像課程即將上架】

一、高等法院於年度終結前,召開事務分配會議,決定次年度之事務分配及代理順序。決議結果:民事第一庭共有 ABCD 四位法官,A 兼任庭長,其餘 BCD 則為庭員。合議庭之組合(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分別為:ABCACDADB。法官之代理順序則為:B 代理 DC 代理 BD 代理 C。某日 ADB 合議庭開庭時,開庭期日 B 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無 法到院。當時 C 因交通因素尚未到院辦公,經手機聯繫亦未能接通。審判長 A 即通知由民事第二庭之法官 X 代理,由 ADX 組成合議庭。嗣後言詞辯論進行中,審理程序尚未結束時, C 已抵達法院。()本件合議庭之組織是否合法?(15 分)() BC 無法準時到庭,審判長 A 可否將原有「合議制」改為「獨任制」之審判方式?(10 分)

【擬答提示及參考】

正課講義p.273-275p.278p.114-115

考點班p.31-34p.5-6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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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法組總複習

行政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行政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 法官法等五法修法講座

7月10日開通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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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 同步聆聽導讀課程更新講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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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 同步聆聽導讀課程更新講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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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及108總複習課程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課程會在這個版面提供,請密切注意,勿來信詢問課程何時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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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及108總複習課程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課程會在這個版面提供,請密切注意,勿來信詢問課程何時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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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及108總複習課程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課程會在這個版面提供,請密切注意,勿來信詢問課程何時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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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107年法組有聲書同學,請注意:

1.成績單寄送後,開通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請附上姓名、正式學員號碼、後五碼,及今年108年成績單(請拍照,要有姓名及分數,學員姓名要符合成績單姓名),來信 (jolin3841@yahoo.com.tw) 重新認證,經過此一程序認證將給予新年度密碼,之後請在原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進行聆聽!

2.所有新年度法組補充資料、新增加錄音課程,原講義勘誤表或變動部分,以及考前猜題和總複習,都會在原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提供後五碼學員下載及聆聽!

3.未經上程序認證,恕無法獲得新年度的保證,請依照程序進行。若來信時不符合以上程序,缺一要件者,本部落格直接忽略來信!

4.注意:107年5月之後取得有聲書者,可先行來信索取線上密碼,本部落格查詢之後將為同學開通,以維護同學權益,其他同學請依照以上程序及時程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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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108年法組有聲書同學,請注意:

1.成績單寄送後,開通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請附上姓名、正式學員號碼、後五碼,及今年108年成績單(請拍照,要有姓名及分數,學員姓名要符合成績單姓名),來信 (jolin3841@yahoo.com.tw) 重新認證,經過此一程序認證將給予新年度密碼,之後請在原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進行聆聽!

2.所有新年度法組補充資料、新增加錄音課程,原講義勘誤表或變動部分,以及考前猜題和總複習,都會在原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提供後五碼學員下載及聆聽!

3.未經以上程序認證,恕無法獲得新年度的保證,請依照程序進行。若來信時不符合以上程序,缺一要件者,本部落格直接忽略來信!

4.注意:108年5月之後取得有聲書者,可先行來信索取線上密碼,本部落格查詢之後將為同學開通,以維護同學權益,其他同學請依照以上程序及時程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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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總複習課程

因為今年相關修法課程在部落格皆已提供,所以108年總複習課程只會簡短說明今年考試重點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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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總複習課程

因為今年相關修法課程在部落格皆已提供,所以108年總複習課程只會簡短說明今年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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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總複習課程

因為今年相關修法課程在部落格皆已提供,所以108年總複習課程只會簡短說明今年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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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應試科目與題型

  • 發佈日期:108/02/14
  •  
  • 發佈單位:秘書處公關科


考試院今(14)日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包括:修正三等考試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及題型、部分類科體格檢查不合格規定,並將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之醫療機構修正為與監獄官一致。

考試院說明,為增加對於被告及少年收容人之法律知識及執法職能,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監獄行刑法」修正為「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刑法」修正為「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政策與犯罪學」、「心理測驗」二科修正為「刑事政策」、「犯罪學與再犯預測」;「諮商與輔導」修正為「諮商與矯正輔導」。為應司法院及法務部業務需要,法院書記官應試專業科目「法院組織法」修正為「行政法概要」,「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由申論式題型修正為混合式題型。

考量司法事務官下肢重度肢障者並無礙於職務之執行,體格檢查不合格項目由「重度肢障」修正為「重度上肢障」;另參酌警察、調查、海巡、國安、移民等特考之體格檢查項目,刪除監獄官、監所管理員現行重度肢障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之規定,並增訂上、下肢機能之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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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目前用chrome瀏覽器可觀看影音)

最高法院大法庭修法補充說明(影片40分)

法院組織法增訂第51-1條至第51-11條及第57-1條條文

刪除第57條條文

修正第3條及第115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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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法組總複習會先說明今年新修法內容及重要考題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第1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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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老師/法院組織法重點】 #檢察一體原則
1. 檢察官行使職權違反檢察一體原則之效力為何?
2.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29 號解釋?
3.檢察一體與檢察首長指令權之界限?

【法組最強/李源老師】
考上法警,就靠法組!
讓你用最少時間,拿最高分數!

【重點摘要】
1. 檢察官行使職權違反檢察一體原則之效力為何?
Ex: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甲偵辦某立委所涉嫌的公務員貪瀆案,
期間經檢察長下令將該案件職務移轉給檢察官乙承辦,
甲不移轉,甚至逕自將起訴書和卷證資料郵寄台北地方法院。
試說明甲所進行之程序之合法性。

2.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29 號解釋:
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中案件之相關卷證,
已違反檢察官對外獨立行使職權之原則

3.檢察一體與檢察首長指令權之界限:
法院組織法第63條、第64條;法官法第92條、第93條

https://www.facebook.com/SENSEofLawofCitizens/videos/198254789204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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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桌上型電腦及喇叭聆聽,手機請用Chrome進入本部落格聆聽)

(請從本部落格版面左方「文章分類」-「法院組織法有聲書專區」入手)

 

前陣子有同學來信問到:老師,有同學一直要跟我要考試資料及筆記,我不想跟他分享因此鬧得很不愉快,我這樣算自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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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自私的人才是一直向別人伸手討資料,坐著拿別人筆記的人⋯⋯(包括向你要密碼或一起分享的垃圾同學)
分享是對等的,而非單方的
分享是互助的,而非他助的
分享是付出的,而非取巧的
最重要的是
分享只在自己最弱的一「小小」部分,換取他人最強的一「小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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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還記得當初你們向老師要約有聲書的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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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

 

 

 

還記得當初你們向老師要約有聲書的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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