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書記官會不會考法院組織法?
 
以下為同學詢問考選部之回答:
X女士您好:
一、來函所詢司法人員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試應試專業科目及題型修正草案,係屬法規預告以蒐集各界意見,目前尚有待研處事項並未定案。未來若提報考試院審議通過,將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考選法規/法規動態,最新考試規則並刊載於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法規項下,歡迎隨時查閱。
二、依據現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四等法院書記官之應試科目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民法概要、刑法概要、法院組織法、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有關108年司法人員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類科應試科目,以1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考試公告時之考試規則規定為準。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結論:考選部尚未確定108年書記官法組改考科為行政法概要,目前僅為法規預告蒐集各界意見且未定案。但依照一般經驗法則推估,如果不到一年時間讓學生準備就改考科(現在已不到七個月了,尤其是龐大行政法類科),對於眾多考生準備上也不公平,但是未來的事誰會知道。所以建議書記官同學現在仍要準備法院組織法,畢竟內容不多,投資報酬率又高,又是上榜關鍵。以上僅為初步分析,答覆多位同學近日來信,最後仍由同學自行決定如何因應。
 
以上為不負責言論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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