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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新版)116年法院組織法影像課程 資料如下:

1.法組影像課程講義 (緒論、十個章節,上、下冊,共二冊,約375頁)

2.法組影像課程觀看 (共17講次影像課程,每講課程約140分鐘,所有課程講次必須在本部落格「(全新新版)116年法組影像課程專區」聆聽,預計115年9月14日寄出教材並開通課程)(以下為部分第1講觀看)   

3. 新修法補充或解題資料 (不定時提供電子檔線上下載)

4. 考前總複習資料 (考前提供電子檔線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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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新版)116年法組影像課程-第1講

課程索取:

https://jack3841.pixnet.net/blog/posts/82231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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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進入以下網址,本次不提供講義資料

大法官也盤點有死刑案件中的刑事程序,認為應該有下述要求:

1.偵查中、第三審都應該納入強制辯護。

2.第三審應該經言詞辯論。

3.科處死刑應該職業法官一致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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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法庭直播修正條文(全面開放)

李源老師部落格開放同學聲請法庭直播修法課程講義資料

索取關鍵密碼「就是蔡依林,怎樣!」

請來信  jolin3841@yahoo.com.tw 並附上關鍵密碼即可

未符合以上程序,直接忽略來信並不回覆

請進入修法課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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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25分)

這題其實看到的時候有點傻眼,題目這麼長根本不是很想看完。這題其實一開始我是以圈出“關鍵字”的方式做答,先把一些腦袋記憶的條文全部寫出來,然後再開標題去帶入到對應的狀況,然後你會發現不知不覺就寫了很大一篇了。

第二題(15分)

這題其實看到的時候,心中只有(完了~完了~BBQ了~)。因為這題重點是法官法但是我沒背啊...所以就只能靠印象去寫了。我記得這題真的是很慘,寫得很沮喪。

第三題(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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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選擇「完整模式」「電腦版」觀看,並由部格落格左方文章分類處快速入手)

這個部落格是幫助有心考取法院書記官或法警考試的朋友們專設的部落格,本部落格成立的宗旨及服務項目如下:

(一)成立宗旨:幫忙有志考取法院書記官或法警考試的朋友們,在此討論考試科目及未來考題趨勢等。

(二)服務項目:
1、考試資格、簡介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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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新年度法組影像課程即將上架】

一、高等法院於年度終結前,召開事務分配會議,決定次年度之事務分配及代理順序。決議結果:民事第一庭共有 ABCD 四位法官,A 兼任庭長,其餘 B、C、D 則為庭員。合議庭之組合(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分別為:ABC、ACD、ADB。法官之代理順序則為:B 代理 D、C 代理 B、D 代理 C。某日 ADB 合議庭開庭時,開庭期日 B 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無 法到院。當時 C 因交通因素尚未到院辦公,經手機聯繫亦未能接通。審判長 A 即通知由民事第二庭之法官 X 代理,由 ADX 組成合議庭。嗣後言詞辯論進行中,審理程序尚未結束時, C 已抵達法院。(一)本件合議庭之組織是否合法?(15 分)(二) B、C 無法準時到庭,審判長 A 可否將原有「合議制」改為「獨任制」之審判方式?(10 分)


【擬答提示及參考】


正課講義p.273-275、p.278、p.114-115


考點班p.31-34、p.5-6、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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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國文(作文、公文及測驗)  58分 (申44分,測驗14分)

刑事訴訟法概要  78分

法學知識及英文  66分

刑法概要    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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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您好,真的很感謝您的課程,我第一次考就中榜首,法組81分,李源真的好神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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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先恭喜同學

但是記得最重要的是體能測驗,這一陣子不論食衣住行都要小心自己的身體,千萬不要受傷,萬萬不要騎摩托車、腳踏車

對了,我想問一下,其實國民法官法考題,之前老師課程中有講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就是從那個草案出來的,也提供修法理由相關資料,所以應該也算是有掌握到題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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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及考試動機

本身對讀書並不拿手,高職跟大學都是唸最爛的野雞學校資訊類科混文憑。學生時期基本是整天打魔獸,考試全靠猜成績中下下,畢業後只好簽下去當職業軍人。後來因為國防政策人員縮編職缺裁撤,要能順利升遷到有月退俸的官階已經不是那麼容易,若不小心中年被退伍,在外面也很難找到有發展且穩定的工作。就算順利熬到領月退,年改後也不夠維持一家生計,所以便決定退伍專心考公職,為了維持生活開銷也必需找比較不用動腦可以偷唸書的兼職工作半工半讀。

會選擇司法特考的原因是大略看過各類科的考試科目後覺得只有法科有興趣而且唸得下去,並且初步瞭解後感覺法警工作相對單純,有利於日後要再往上考或繼續進修,進可攻退可守,便決定專心準備法警考試。  

成績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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