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正門口 (議事堂內仍有二百多位學生佔領中,警方包圍,僅重要人士才可進入議事堂內)
立法院側門
物資也充足了,準備長期作戰
晚上還要工作,肚子不爭氣了
各位同學:
這兩天國、民兩黨對於「海峽兩岸服貿協議」有很大的歧見與衝突
首先要處理的是,「服貿」到底是行政命令還是協定(條約)
如果就如國民黨說的,服貿是行政命令的話
在部落格法學緒論有聲書第2講有提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規定,行政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行政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和第62條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則視為已經審查。已經審查的行政命令,由委員會報請存查。(見法緒講義第17頁)
依以上法條來看,國民黨的主張似乎沒錯,但是如果將兩岸之間所簽的協議視為「行政命令」,那無異承認兩岸是同一個國家!
那到底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還是中國是台灣一部分?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生於斯、長於斯、未來將死於斯!
(但請別就此認為我是民進黨,誰說只有民進黨才能主張我是台灣人!誰說只有民進黨才能愛台灣!)
因此,兩岸之間的協議是「協定」,也就是國與國間的「條約」!
看清楚,是國與國間的「條約」!非國民黨說的「行政命令」!
依據大法官會議第329號解釋認為,「條約」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無論名稱為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應送立法院審議。(見法緒講義第20頁)
請國民黨退回本次以「行政命令」方式的「服貿」審查
請以「法律案」方式,付諸三讀程序 (見法緒講義第41頁)
逐條審查討論才是民主的表現,況且國民黨又佔有多數席次,何必懼怕!?
這種不道德,強行渡關的粗暴方式
讓我想到了這一句話
用不道德的方法,對付不道德的人 (亦或政團) ,這就是道德!
也因此,叫我如何苛責這些學生呢?
最後,強烈建議
這些學生攻佔立法院確實違法了,但是我們如何責難他們呢?
刑法有個「期待可能性」可以解決這些學生的違法行為以阻卻責任。
期待可能性者,國家可以期待行為人會實施合於刑法規範的行為,以代替其現在所實施違法行為的可能性;如外在客觀的事實或特別情狀,對於行為人主觀上的意思決定受到明顯的壓迫,使得行為人不得不選擇違法行為時,則屬於無期待可能性,應該得減輕或減輕責任或者免除責任,因為「法律不強人所難」。 (尚未授課,見未來法緒講義刑法篇)
就此,老師表達我的意見,也強烈捍衛其他同學不同的意見!

謝謝。
加油
大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是台灣人,生於斯、長於斯、未來將死於斯!!!!!!!!!
加油
尊嚴沒了 但民主不能死呀 我也好想去支援....可惜!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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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逐條審查硬是要闖關,讓人懷疑服貿問題非常的大,怕是簽下去臺灣的經濟更糟
加油啊
我也支持學生,希望執政者可以藉此事件稍稍願意傾聽人民的聲音。
加油
李老師有眾多門生,請容敝人在此呼籲並提醒幾點: 1.服貿若不逐條審查以趨吉避凶,就跟核四一樣,一旦發生災變(服貿帶來的是消滅台灣經濟自主權,雖然法規有中止但書,但是,你有聽過國門大開還有關上的機會嗎?尤其,開大門的是握有執政、國會雙權的統治者),天災地變人禍不會選顏色,請拋除藍/綠這種二元又落後的狹隘思維,想想,這是為誰而戰?說穿了,大家都是為了好好安頓一個家、幾口飯,這麼簡單的理由。 2.這是長期的不合作運動(不合作的概念麻煩自己google~甘地),如果各位也認為它是一件重要且攸關自己以及你所愛的家人的事,請台北的朋友勞煩接力,別讓它斷電。中南部的朋友,能力許可內能到現場當然很好,真的無法到場也沒關係,有人利用網購方式送物資支援,也有人幫忙在臉書、部落格、推特或youtube把相關訊息分享出去。「分享」就一是種資訊傳播,讓非法強渡的一方,務必感受到全國,甚至是國際都在看的壓力! 3.謝謝李源老師。如果敝人的文字不宜出現在貴版,請告知刪除,謝謝。
很歡迎來此交流理念啊!尤其將成為公務員的學生除了讀書之外,也要是有思辯能力!將來的公務員不再只是韋伯之下的機器,也不是單純個體關係,是個全人型特質,必須與社會聯結,充實的公共議題論述
雖然自己沒辦法前往參加,但跟大家都是一樣心情的 服貿不是第一個,大概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被立委要求整個打包通過的法案 但服貿牽扯的事情太多,怎麼可以這麼草率的通過呢! 現在的重點不在於要不要簽服貿,而是服貿問題太多需要好好一一檢視 希望國民兩黨能確實一一逐條審查,而不是整個通過或整個丟掉。 最後推老師的法緒真的摸蛤仔兼洗褲 可以順便複習行政法XD 大推XDD
加油
代議士僅是代表人民發聲,但…並不代表就是人民的心聲 政客的政見跳票習以為常,但…卻要人民承受你們所決議的結果 不要默視周遭正發生的事,更不要讓自身的權益睡著 你我皆有"知"的權利,更應捍衛該等權益!! 對於政府"不公不義"的種種作為,我們都"有權監督" "更有權行使權利"⋯⋯ 感謝為民主及公益無私奉獻的革命先驅 因為有你們,我們才能享有今日這種民主。 PS.非常認同老師所言^.<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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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理不是應該越辯越明嗎?既然從根源來看服貿應該是法律案,應該逐條審查,為什麼掌握我們國家機關的人卻只會一直強調服貿有多好,而學生就是違法亂紀.無法無天!這樣上樑不正的行為,真的很沒有說服力耶!而且這件事情看來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落幕,到頭來嘗到苦果的只是人民,這些後果難道我們只能默默接受嗎?
國家力暴 > 群體暴力 > 個人暴力 法治是民主的基石,惟當國家違反民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