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真的很感謝您的課程,我第一次考就中榜首,法組81分,李源真的好神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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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先恭喜同學

但是記得最重要的是體能測驗,這一陣子不論食衣住行都要小心自己的身體,千萬不要受傷,萬萬不要騎摩托車、腳踏車

對了,我想問一下,其實國民法官法考題,之前老師課程中有講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就是從那個草案出來的,也提供修法理由相關資料,所以應該也算是有掌握到題目吧?

另外,介意提供一下成績單讓老師貼在部落格嗎?但會把你的個資隱藏

無論如何很開心恭喜你,但不要高興不要太早,戒慎恐懼好好準備第二階段的考試,記住億萬個不要受傷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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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我準備一試期間一直有在練體能!聽老師說體能也非常重要所以我都沒停過!考完試也是每天運動~

老師您說「掌握到題目」算是太謙虛了吧!!!老師在講解的時候已經非常詳盡,但都會拋下一句「如果有草案通過或修正你們要自己去確認,這本來就是你們的工作」那時候雖然覺得很機車,但我還是乖乖上網找新資料。我是以老師講義的內容然後去對照新通過的國民法官法來記憶的!!補充直接寫在老師的講義內容當中,更讓自己了解法規的脈絡跟緣由,記憶起來也更扎實!!

真的感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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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說到「榜尾」錄取的爽度和「榜首」一樣

後來,我 修正這樣的說法

榜尾的爽度絕非榜首可比擬的~
榜首是人力所能及,只要比別人都高分即可,比錄取標準多的分數都浪費了

榜尾乃人力所不能及,就剛剛好到你的分數,一分不差丶半分也不浪費
古代榜首是狀元,枝頭鳳凰、獨佔鰲頭

現代只對補習班有意義,起薪沒多半毛錢,官僚體系完全不鳥
所以,該放鞭炮辦流水席的,榜尾也,非榜首

不管怎麼想,在韋伯官僚體系之下,公務人力齊頭平等的保障設計
確實讓「榜首生不逢時,榜尾生卻逢時」啊~~

但無論如何,再次恭喜今年法警榜首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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